曾茜:小偷打欠条有罪,干部打白条呢?

2013年12月11日03:50  成都商报

  如果我是冯某导,也许可以导演这样一出戏:

  上天为了惩罚那些有罪却逍遥法外之人,特设一局,让一个平素欺压百姓的村干部和一个迫于生计行窃的小偷互换身份。“干部小偷”自以为聪明,行窃之时给失主打下一白条,结果被顺藤摸瓜一举抓获,谁知该“干部小偷”却声高气壮:我打了白条不算偷!但警察哪吃这一套,睁眼犯法说瞎话,抓走!而“小偷干部”一日被同僚邀约去村上一饭店吃白食,酒足饭饱后一伙人打了白条扬长而去,该“小偷干部”何曾享受过这种待遇,过去偷偷摸摸还整日提心吊胆,如今白吃白喝还能如此逍遥、如此嚣张……

  当然,按导演们的一贯手法,此剧的结尾最终还是要走向光明的:“干部小偷”不能忍受这样的“屈辱”精神崩溃,整日痛揭官场“潜规则”,终将所有同僚“害”进监狱……“小偷干部”却一边“同吃喝”,一边暗中向店家赔钱赎罪……此处略去人间悲喜剧文字无数。

  只可惜,上述故事只是我意淫出来的一出戏,创意来源于两条同时出现在眼前的“小”新闻,上题是《村干部吃饭打白条吃垮小饭店》,下题是《小偷入室盗窃留下欠条:不犯法》。遗憾的是,两个主角没法按照我及多数网友的意愿,公平受罚。现实的结局是:打白条的村干部在店家耗费十年宝贵人生及健康辛酸追债后,还钱了事,轻松脱责;良知未泯的小偷被迅速捉拿归案,其打欠条不犯法的见解终成笑柄,法律制裁不可避免。

  对这小偷当然无须太过同情。适当的法律惩处对他并非没有好处,至少可帮他搞清楚法律的边界,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。但令人不齿的,却是这白条村干部的行径,比起小偷的暗度陈仓,尔等明火执仗地“抢劫良民”、欺负弱小的行为对普通公众的伤害更重,对社会风气的荼毒更深,却小事拖大,大事化小,终归了了。这些“有害”之人一旦不受教训,就必定更加骄纵,以至于此类新闻总会不时沉渣泛起,让人忿忿然却无能为力。人们只能“幽默”地暗嘲,这小偷打白条的创意,恐怕是学自个别村干部的习惯做派。

  村干部,这是中国行政体系最末端之外的非行政职务,却也被人称为“村官”。他们最接近普通公众,最能让基层百姓感受到干部作风的好坏。可谓官职虽小却关系重大。新一届中央政府力治腐败,打击餐桌上的腐败更是首记重拳。一年下来,公款吃喝之风已得到有效遏制,但这还远远不够满足民众的期待,变相吃喝仍须高度警觉。而上述也许不够“豪吃海喝”的级别,因而不易被媒体关注,但却让普通百姓直接受害的“残食行为”,更不可轻视。

(原标题:小偷打欠条有罪,干部打白条呢?)

(编辑:SN093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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